作者: 时间:2014-12-14 点击数:
校区、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上级规定,凡短期因公出国(境)访问、参加国际会议、科研合作需编报年度计划。2015年因公出国(境)计划编报要严格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工作分工确定出访人选,不得因人找事,不得安排考察性、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出访。请各校区、各部门、各单位于12月26日前将本校区、本部门、本单位《2015年处级及以下人员因公短期出国(境)计划表》(见常用下载)报国际交流合作处(行政楼418房间,57907)。
特此通知。
国际交流合作处
2014年12月14日
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胜利庄路17号 电话:0531-58863198 传真:0531-58863198 Email:skdjnio@sdust.edu.cn 邮 编:2500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