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从我校合作院校--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再传喜讯,我校中澳合作办学项目2014年7月赴塔校学习学生通信工程专业12-2班路凯淇、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12-1班董峻男、2012-2班王晓婷和郭昭颖四位同学,申请塔校奖学金获得批准,奖学金额度相当于塔校第三学年学费的25%。自2012年以来,已有六位同学获此殊荣。
附:根据塔校奖学金相关规定,赴塔校学习的学生在山东科技大学前两年的平均成绩达到80分以上,可申请相当于塔校第三学年学费25%的奖学金,塔校会根据SDUST的最终成绩单做自动评估并发放;如果学生在第三学年继续保持良好的平均成绩,其在第四学年仍可享受该奖学金,该奖学金直接抵扣学生的学费。